- 索 引 号:00817379-0/2021-5201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1-01-31 17:30
-
标 题: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01-31 17:3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所列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网址://www.jzlkd.com)上“信息公开”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邮编:570204;联系电话:0898-6533525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合法规范、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的原则,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发布解读。一是及时发布标准规范,发布《海南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是做好城乡环卫信息公开工作。印发《海南省城乡环卫工作动态疫情防控专报》,各级环卫主管部门闻令而动,在落实上级指示、开展集中整治、扎实抓好防范等方面主动作为、卓有成效。
三是做好住房公积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保障的通知》,全面落实中央及我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有关决策部署,支持广大贷款职工共渡难关、共克时艰,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保障。
四是做好工程建设政策发布解读。发布《关于开通省重点项目工地疫情期间服务热线的通知》、《关于疫情期间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备案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在疫情期间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加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推动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工复工。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解读。在我厅门户网站“城市建设”专栏中发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撰写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解读文章,方便人民群众了解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营造良好网络舆论氛围。
3.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时做好政策宣传,积极释放正面信号,引导市场理性发展,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分别于1月23日、7月8日、8月27日、12月31日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形成有力震慑。
4.围绕建立海砂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做好建筑工程海砂使用管理政策发布解读。发布《关于建立海砂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遏制违规使用海砂行为,严格建筑工程海砂使用管理,防范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政务信息公开。积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及时将第一轮整改完成情况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完成制定《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和《海南省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标准》,并及时我厅门户网站公开,方便相关单位和群众查阅。应有关群众申请要求,及时向其公开《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积极回应群众需求,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社会购买服务对全省城乡环境脏乱差进行暗访,持续和新闻媒体合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乱堆乱放、随意倾倒垃圾行为曝光力度。
6.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策发布解读。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2020年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海南省政务服务网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指南,构建标准化、模板化的网上申报程序,提供全流程在线审批服务。目前我厅所有进驻的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行政审批事项已实现100%“不见面”审批。同时加强电子证照库的建设和推广使用,积极将审批信息推送、共享,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全面梳理我厅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全面梳理办事指南标准化。按照“一库汇聚、应上尽上”的原则,对我厅“6+1”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标准化要求统一明确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报材料等要素。
三是全面梳理服务流程标准化。以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为着力点,优化简化内部审批环节和业务流程,在收件、受理、审核、审批、出证等各环节明确了时限、标准、方式等规范。
四是坚持做好企业资质许可信用信息公示。坚持在我厅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公示一批最新的行政许可办件信息。五是继续推行“二维码”资质证书,最大限度便民服务。2020年继续推行“二维码”资质证书,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的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造价、房地产开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企业资质证书均添加二维码,只要扫一扫便可了解企业的资质相关信息,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7.做好住房公积金和财政资金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批复表》、《2020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部门预算》全面披露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
二是在我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开《2020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公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8.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我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32件,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
(二)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次,均依法依规予以答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任何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修订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内容和格式,在办文过程中,将公开属性分类设置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标记,并明确公开渠道。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文件,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加强我厅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拓展网站功能,持续提升网上办事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考核结果、省政府办公厅季度抽查情况通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实。按时发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接受社会监督。
(六)做好重要政策出台的解读工作。
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专家解读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文件,组织和参加新闻发布会11次,集体采访18次,参加深度访谈或者署名文章7次,带媒体30余人次赴一线调研4次,走访24个(次)市县,采访上百人,提供新闻通稿素材150篇。进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关于建立海砂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解读 、《海南省市政设施养护技术标准》解读、《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解读、《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发布及政策解读,及时反映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重点工作进展和建设成果和群众关切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15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 |
0 |
97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5 |
0 |
56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8 |
0 |
29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910.2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1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1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3 |
1 |
0 |
0 |
0 |
0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2019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规定相比,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从事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发生变化,导致工作交接及业务水平方面存在问题。二是仍有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政府信息工作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业务能力学习,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网址://www.jzlkd.com/。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