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79-0/2024-1360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4-01-1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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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从事建筑业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1-15 15:4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从事建筑业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确保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建筑业活动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凭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在2024年3月1日前从事建筑业活动(含招投标),视同于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特此公告。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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