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79-0/2024-4338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4-06-0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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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修订法律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6-07 12: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
修订法律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的公告
各参选单位: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我厅拟通过综合评分比选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修订法律服务项目,请各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本次采购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修订法律服务项目。
(二)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需求:负责修订《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全程相关工作,直至《若干规定》修订稿经过省人大审议通过(如有政策变化,以项目实际验收时间为止)。主要有:1.建立修法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2.开展省内调研,不少于10个市县,组织研讨会,收集省内外相关方面的政策、经验和意见;3.起草《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包括修订说明、立法依据等;4.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拟定送审稿及相关送审材料等,提请相关评估和审核;5.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协助完成法核报告、公平性竞争审查报告、舆情风险评估报告、意识形态审查报告、政策解读、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若干规定》修订相关配套材料呈报有关部门;6.协助完成合法性审查、省政府审核讨论、省人大审议,并根据反馈要求及时完善草案;7.提供其他正式颁布实施之前的一系列立法服务工作,包括调研出差、参加会议、接受质询及起草文字材料等;8.《若干规定》修订应服从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在2024年度内完成。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8.3万元(含劳务费用、调研差旅费等工作经费),不含本厅人员的调研差旅费。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五)采购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比选方式,按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具体详见评分标准),如综合评分最高且相同的,低价者中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统一密封报送。
(六)付款方式: 委托合同签署后预付40%;《若干规定》修订服务验收通过后支付余下的60%。
二、报名参选材料及要求
报名参选材料应包含封面、目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相应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并密封报送。
三、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6月14日17:30分(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申报材料比选
我厅将从报名单位中,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比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起草服务合同,经我厅法核后,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21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01720。
投诉电话:0898-65371036。
附件:采购比选评分标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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