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79-0/2024-4393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4-06-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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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海南省锦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情况的通报 - 文 号:琼建质监〔2024〕136号发布日期: 2024-06-12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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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海南省锦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情况的通报
琼建质监〔2024〕136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重点园区管理局(管委会),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琼建质监〔2023〕178号)要求,我厅近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海南省锦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云公司)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2024年5月23日,我厅工作人员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前往锦云公司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现场抽查检验检测报告时,发现该公司出具的“钢筋原材检验报告(初检)”(报告编号:111AQ0309002400314),在进行钢筋反向弯曲试验时,未按规定进行人工时效加热处理,且委托方未能提供在钢筋反向弯曲试验时无需进行人工时效热处理的相关证明材料。该公司上述检测行为涉嫌违反《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扎带肋钢筋》(GB/T1499.2—2018)第8.2.3条:“先正向弯曲90°,把经正向弯曲后的试样在100℃±10℃温度下保温不少于30min,经自然冷却后再反向弯曲20°”的规范要求。
二、处理情况
针对锦云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我厅已督促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处置。5月23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通知了该份报告对应的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单位,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对该份报告涉及的批次钢筋进行封存和暂停使用,对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按要求重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并提交整改报告。
截至目前,对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已委托2家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已于6月3日将复检整改报告上报至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完成闭合整改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差别化监管。一是自通报之日起至2024年10月底前,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锦云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每月对其检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二是对委托锦云公司开展检测业务的在建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本通报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通报锦云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全面排查辖区内在建项目,建立委托锦云公司开展检测业务的在建项目台账;指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加大对锦云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审查力度;对台账内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实施差异化监管,在30日内至少完成1次抽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增加台账内项目的日常抽查频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鉴于近期已有两家检测机构因“钢筋反向弯曲试验时未按规定进行人工时效加热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举一反三,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属地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顶风违规行为要从重、从严处理。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直至结案;对一年内两次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或因出具虚假报告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坚决整治行业顽瘴痼疾,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厅将认真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出具虚假报告、信用评分过低、中标价大幅低于市场价的检测机构列入重点监管检测机构名单,适时将予以全省通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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