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79-0/2024-4226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4-06-03 15:17
-
标 题: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文 号:琼建质函〔2024〕119号发布日期: 2024-06-03 15:1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琼建质函〔2024〕119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重点园区管理局(管委会):
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安委办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24年6月份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各企业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2.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企业员工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培训教育
3.鼓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集中培训,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全面提升“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省住建厅将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集中培训班。
4.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培训教育重要内容,提升基层监管人员检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安全责任意识与监管履职水平。省住建厅将组织举办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
5.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要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曝光相结合,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安全宣传教育片和画册,通报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安全隐患和典型执法案例。省住建厅将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建筑工地火灾案例复盘暨警示教育会,通过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说责,纵深推进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
6.各城镇燃气经营、建筑施工企业要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多元化形式,组织全员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确保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对重大事故隐患辨得出、管得住,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7.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方面,深入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危大工程和高处坠落等排查整治工作,深化“两场联动”,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城镇燃气方面,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发挥城镇燃气专班运行机制作用,常态化推动燃气经营、餐饮场所用气安全等专项治理,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城乡房屋安全方面,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城市运行方面,加强城市桥梁、公共照明、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和城市公园管理,落实地下管廊安全管理制度,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违规设置防盗网和户外广告设施集中除患整治工作;物业管理方面,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工作,加强公共部位巡查,劝阻制止堵塞通道、安全出口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车充电等违规行为。
8.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制定落实整治措施,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消除整改到位。
(四)广泛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
9.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大力开展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海报、动漫视频、横幅标语等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通过各类电视、网络、新媒体平台等载体广泛传播,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
10.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项目和场站等单位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设备物资储备。各企业单位要聚焦危大工程、消防安全、高处作业、燃气使用等重点环节,积极开展模拟火灾、高处坠落、燃气泄漏和防台防汛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从业人员和公众熟悉并掌握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
(五)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宣教活动
11.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展板、模型或VR体验区,展示不同类型建筑的生命通道布局、标识,设立咨询台由专业人员向公众解答关于家庭、社区、工作场所生命通道自查、自改、报修等问题,积极营造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群众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12.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运用观摩交流方式展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大工程管控、消防安全、智能建造、燃气安全等内容,鼓励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等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
(六)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13.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各企业单位要积极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
14.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要通过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风险防范和安全应急意识。发动建筑施工安责险共保体或安全生产专家,采取进企业、进项目等方式,组织从业人员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农村要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家庭要学习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储能设备安全、用气安全和用电安全等知识,定期开展居家安全自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活动保障,深入动员部署,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切实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二)务求活动实效。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压实安全责任,创新工作举措,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主题、因地制宜,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于6月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附件)。活动期间,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收集整理有关文字和影像资料,并于6月25日前将有关影像资料和活动总结、有关影像资料报送至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处。
联系人:朱一能,联系电话:65338732;工作邮箱:hnzjtzac@126.com
附件:“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