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79-0/2024-3399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2024-04-2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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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遴选2024年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专家团队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4-22 15:3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遴选2024年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专家团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住建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4]17号)要求,我省推荐澄迈县、琼中县作为2024年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我厅拟遴选一家专家团队单位开展2024年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南省乡村建设评价
二、预算费用
不超过15.37万元人民币(含税)
三、服务内容
(一)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围绕让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进而建设好村庄、好乡镇、好县城的目标,从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镇建设、发展水平4个方面56个指标开展评价工作。
(二)深入开展调研。赴澄迈县、琼中县2个样本县进行调研,收集相关数据资料,掌握样本县乡村建设的总体情况。广泛开展村民和村干部问卷调查,进行入户访谈,了解农民群众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需求。在每个样本县选择具有代表性的3个乡镇、10个村庄开展蹲点式调研,实地查找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乡村建设有关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
(三)科学分析评估。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研判和科学评估,撰写样本县乡村建设评价报告。报告要总结地方乡村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效,提炼工作亮点;梳理村民调查问卷、访谈、现场调研等情况,找出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并形成调研乡镇、村庄的问题清单;将样本县指标数据与相关政策文件、规划等设定的发展目标以及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查找乡村建设的短板弱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四)推动解决评价发现的问题。根据样本县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样本县针对评价反馈问题,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措施推动解决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和乡村建设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四、服务要求
(一)专家团队单位应根据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工作团队名单组建有资质、有实力的专家领衔的团队,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倒排工期,按规定的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成果,2024年8月底前提交样本县乡村建设成果报告。
(二)若专家团队向我厅提供的各阶段技术成果不符合要求,应在我厅规定时间内无偿修改直至符合要求,超过规定时间每延误一天减收评价费用的2‰。
(三)评价成果完成后,专家团队应协助样本县采取措施推动解决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和乡村建设的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四)未经我厅事先书面同意,专家团队单位不得向第三方转委托任何申报材料中提及的服务内容,不得将由我厅提供的工作计划、工作材料、合同提供给与服务工作无关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专家团队单位负全责。
(五)专家团队应保证所提供的内容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专家团队单位负全责。
(六)除不可抗力情形出现外专家团队单位无权单方面终止评价工作。
五、申报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承担过乡村振兴业务,或相关导则、标准编制,或相关课题研究。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遴选流程
(一)申报材料请按照下列内容书装并加盖骑缝章
1、封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
4、单位资信。包括营业执照、信用记录、纳税证明、质量体系等凭证复印件;
5、专家团队单位信息及相关职称证书;
6、工作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相关项目业绩;
7、工作方案(格式自拟);
8、申请专家团队单位承诺中选后项目不转包或超规定分包的书面声明。
(二)申报专家团队单位在2024年4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优盘)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4办公室,申报材料需注明“遴选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厅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专家团队单位。中选专家团队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起草购买服务合同,经我厅法规处法核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评价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厅所有。
七、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14办公室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689930134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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