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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定额站 | 发文机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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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管理,规范注册造价师执业行为,维护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营商环境,我厅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32号、50号修正);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50号修正);
(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四)《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8号);
(五)《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标准》;
(六)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我省发布的计价规范及标准等。
二、重点检查对象
(一)审计部门发现存在问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截至2024年6月30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方式开标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且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评价等级为D、E级及待评价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及市场行为。
1.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企业是否具有规范的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和相应能力;
3.企业承揽业务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及合同履行情况;
4.企业咨询业务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或承诺的造价专业人员完成;
5.企业是否报送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并严格按照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填报相关数据。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
1.企业是否与注册造价工程师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挂证”人员情况;
3.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4.是否超出执业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质量。
1.造价咨询业务的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是否规范,盖章、签字是否齐全有效;
2.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是否实施了二级复(审)核;
3.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是否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相关规定;
4.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开展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点检查工作,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具体实施,其中“企业基本情况及市场行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等检查内容采取到企业办公现场检查的形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质量情况”检查内容选取企业编制的“机器管招投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或其他成果文件组织造价专家集中检查,检查时间拟定8-9月,各受检企业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准备有关资料迎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77号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105室;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898-65346894。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