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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 发文机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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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下称省质安局)正常工作运行,省质安局(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午餐服务。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必须持有食品经营等相关证件,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管理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及安全用电等相关责任。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预算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单位人数 |
服务期限 |
午餐服务 |
午餐18元(人/次/天),含管理服务费用、食材费用、人工费用等。 |
40人左右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三、采购服务期限和地点:
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美群路21号周边。
四、采购服务要求
(一)对午餐服务供应商的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比选采购的午餐服务供应商应有具备开展餐饮服务的能力,信誉良好;
(2)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对午餐服务事项的要求
1.午餐需求
(1)每天午餐品种不少两菜一汤,其中必须有一个荤菜;
(2)保证原材料及食品的安全;
(3)提供午餐饭堂场所或午餐配送服务。
2.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按季度报账结算;
(2)凭合同和与服务相应金额正式发票的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有意愿参与此次比选省质安局午餐服务的供应商,请前往省质安局304办公室领取报价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17时30分前,将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送至省质安局304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898-65346978):
1.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企业经营相关材料;
2.承诺书;
3.供应商经营方案;
4.菜式及出品方案;
5.单位资信证明;
6.《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午餐服务项目报价单》。
六、评选工作
供应商递交完申报材料后,采购小组将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比选会议。现场拆封收到的申报材料,并综合评估进行打分,综合得分高者为候选单位,进入下一步程序。
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